7月7日,科威特通过WTO发布KWS 1903:2025《热水器能效性能要求与标签规范》标准草案,规定了在科威特销售的热水器的最低能效标准和测试要求。标准内容摘要如下:
1.适用范围:科威特境内销售的电储水式、即热式、热泵式热水器及储水箱(功率≤70kW,容量≤2000L;燃气式≤300L)。
不适用:固体燃料热水器、仅用于加热饮品/食物的设备
2.最低能效标准(MEPS)
(1)热水器能效要求
能效分级:7个等级(Level 1最高,Level 7最低),以颜色区分(深绿→深红)
分级标准(基于负载场景)见下图。

(2)储水箱热损失限值
公式:![]()
QPR:在储水温度与环境温度温差为 45°C 的情况下,24 小时内的热损失(kWh)
3.能效标签要求
(1)标签设计规范
l尺寸:100mm × 170mm
l位置:外包装固定粘贴;产品显著位置(零售商负责)
l必备内容:PAI(工业公共管理局)标识;能效等级(Level 1-7);年耗电量(kWh);适用负载场景(如M/L/XL);额定功率(kW);容量(L);二维码(含品牌、型号、能效等).
(2)标签示意图

4.产品标识与说明书
(1)产品本体标识
铭牌信息(不可拆卸):
l制造商、原产国、型号;
l额定电压/频率/功率;
l容量、年待机损耗(kWh)。
(2)说明书要求
语言:阿拉伯语或阿拉伯语+英语
必备内容:
l安装与维护指南;
l清洁方法;
l能效等级与年耗电量;
l智能控制使用说明(若适用);
l太阳能热水器需额外需提供:集热器面积、泵功率等参数。
科威特该标准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9月5日。
措施草案原文: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KWT/25_04471_00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