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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缙云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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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4月20至26日期间,缙云县局联合多部门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4月22日,缙云县局联合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保护创新、守护未来”普法抖音直播。缙云县公安局警官和浙江丽阳(缙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围绕企业专利或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被侵权后如何维权问题进行深入的案例剖析讲解,并介绍了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县检察院检察官结合最新司法实践与典型案例,解读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要点。此次共有518人次参与此次培训。
此外,缙云县局联合知识产权特派员入企开展知识产权帮扶活动,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展开深入交流,向企业宣贯知识产权方面的惠企利企政策,详细了解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和科技创新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在知识产权挖掘、保护、运用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并进行了一一解答,助力解决企业在专利快速预审、专利密集型备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难题,为企业创新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近年来,缙云县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体制机制,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维权保护,有效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创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2024年,该县有效发明专利总数达860件,注册商标总数达到24563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29.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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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缙云锯床行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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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知识产权发展成果突出。目前,该县锯床产业共有专利2490项,其中发明专利585项。近年来,晨龙锯床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锯力煌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3年畅尔智能和锯力煌分别获得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缙云县第一个集体商标——“壶镇锯床”商标,为“壶镇锯床”集群抱团转型升级又迈出了关键一步,浙江省机床工具商标品牌基地落户壶镇。组建全国首个锯床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浙江省锯切装备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并于2022年通过了省级备案。经近几年发展,联盟现含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等锯切装备相关的上下游企业61家,浙江大大学等院校2所,银行1家。
但行业内专利侵权纠纷时有发生。红运锯床投诉壶镇2家企业(1家调解成功1家调解不成),辽宁本溪航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缙云县浙江威施宁科技有限公司锯片侵权(调解撤诉),锯力煌投诉县内一家企业侵权(调解成功成为供货商),另外晨龙锯床也有相关的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胜诉案件。通过日常企业走访,也能听到行业内存在专利侵权的反映。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对专利是否侵权缺乏技术支持,比如浙江红运锯床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其他企业锯床整机侵权,但在双方都持有专利证书时,市场监管部门就很难判断是否侵权。目前,全县缺乏锯床行业专家库人才。
二是企业之间专利模仿乱象有一定历史性,短期破冰难度大。缙云县锯床行业最初是通过模仿其他地区的经验逐步起步,当前主要几家大企业掌握专利,而小企业在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上相对匮乏,创新和研发又较为薄弱,很容易形成技术侵权。若是进行严格打压,特别是通过法院起诉途径,势必影响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锯床行业高质量发展,因此建议:
一是发挥社会各类知识产权调解机构作用。如指导联盟出重拳,打击山东、江苏、河南等地锯床的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加强行业内部的普法宣传等。
二是共同规范壶镇锯床行业同质竞争现象。严厉打击本地侵权行为,同时公安、法院等部门,形成合力调解氛围,做好诉调对接等工作,加强信息互通。
三是完善本地企业的专利许可和转让市场机制。通过采取专利许可和转让等方式,形成创新有回报、专利有价值的创业创新氛围。
四是抓典型案例。鼓励和指导企业通过法院起诉等形式加强专利侵权纠纷的诉讼,通过“一个案例带动一批企业”的模式进一步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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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缙云锯床行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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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知识产权发展成果突出。目前,该县锯床产业共有专利2490项,其中发明专利585项。近年来,晨龙锯床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锯力煌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3年畅尔智能和锯力煌分别获得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缙云县第一个集体商标——“壶镇锯床”商标,为“壶镇锯床”集群抱团转型升级又迈出了关键一步,浙江省机床工具商标品牌基地落户壶镇。组建全国首个锯床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浙江省锯切装备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并于2022年通过了省级备案。经近几年发展,联盟现含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等锯切装备相关的上下游企业61家,浙江大大学等院校2所,银行1家。
但行业内专利侵权纠纷时有发生。红运锯床投诉壶镇2家企业(1家调解成功1家调解不成),辽宁本溪航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缙云县浙江威施宁科技有限公司锯片侵权(调解撤诉),锯力煌投诉县内一家企业侵权(调解成功成为供货商),另外晨龙锯床也有相关的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胜诉案件。通过日常企业走访,也能听到行业内存在专利侵权的反映。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对专利是否侵权缺乏技术支持,比如浙江红运锯床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其他企业锯床整机侵权,但在双方都持有专利证书时,市场监管部门就很难判断是否侵权。目前,全县缺乏锯床行业专家库人才。
二是企业之间专利模仿乱象有一定历史性,短期破冰难度大。缙云县锯床行业最初是通过模仿其他地区的经验逐步起步,当前主要几家大企业掌握专利,而小企业在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上相对匮乏,创新和研发又较为薄弱,很容易形成技术侵权。若是进行严格打压,特别是通过法院起诉途径,势必影响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锯床行业高质量发展,因此建议:
一是发挥社会各类知识产权调解机构作用。如指导联盟出重拳,打击山东、江苏、河南等地锯床的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加强行业内部的普法宣传等。
二是共同规范壶镇锯床行业同质竞争现象。严厉打击本地侵权行为,同时公安、法院等部门,形成合力调解氛围,做好诉调对接等工作,加强信息互通。
三是完善本地企业的专利许可和转让市场机制。通过采取专利许可和转让等方式,形成创新有回报、专利有价值的创业创新氛围。
四是抓典型案例。鼓励和指导企业通过法院起诉等形式加强专利侵权纠纷的诉讼,通过“一个案例带动一批企业”的模式进一步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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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缙云首次诉前调解2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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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首次诉前调解2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2023年10月26日,缙云县市场监管局首次调解了2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交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并与当日完成了调解金额支付。 本次两起案件原告(请求人)王某某于2020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两项可折叠户外用品的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21年获得授权。原告将涉案专利用于工业产品制造,因专利产品结构设计合理,折叠后运输和存放携带十分方便,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取得了较大的商业成功,随之也遭遇到了少部分同行的模仿。 原告经查证发现,丽水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四被告(被请求人)系利益关联主体,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分别在阿里巴巴、抖音和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初步调查侵权产品销售金额达到200多万元。经原告对比分析,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完全相同,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司法诉讼。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移交缙云县市场监管局进行诉前调解。该局于9月底进行了相应的立案处理。召集双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出席口审,双方提交证据,进行是否侵权技术抗辩。最后由于原告专利中含有一项关键的技术创新,否决了被告提交的所有近似技术和现有技术抗辩,并被办案人员和双方律师认可。就此,被告方构成专利侵权基本成立。 但就下步继续走司法诉讼,还是双方进行调解产生了分歧。司法诉讼可能能获取较大金额赔偿,但会失去合作机会,而进行调解谋求合作可能让双方利益最大化。原告经过认真思考后,选择行政调解。原告希望进行相应赔偿后再开展后续合作,被告希望赔偿和合作同步进行。双方又对赔偿金额和合作事项产生了分歧。 办案人员根据双方的生产经营特点,一个倾向于生产该专利产品,另一个倾向于销售产品,双方确实有很大的合作空间,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三轮的商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请求人一次性赔付请求人和解款40000元,可继续实施涉案专利技术,并额外支付给申请人1666元/月的专利实施许可费用于支持申请人进行针对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维权。该两起移交案件就此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