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度

2022-09-07来源:内部

诸暨市水暖五金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

文件编号:SNWJ-FW-003-2022

版本号:A/0 

首问负责制度

为加强诸暨市水暖五金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效能建设,推进平台各项服务顺利开展,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平台全体工作人员。

 本制度所指首问负责制,是指平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通过来访、来电、网络等方式来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的服务对象,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负责办事或咨询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的制度。

首问负责人是指服务对象通过来访、来电、网络方式来咨询、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

首问负责人接待服务对象应热情,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果,凡属本平台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不应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首问负责人应对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项目、内容要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属于平台服务事项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并告知办结时限。

不属于平台服务事项的,要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并告知承办单位或机构。不清楚事项承办单位或机构的,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或机构一同解决。

 平台将采取抽查、专项检查、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负责制情况进行检查。

对不履行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属第一次的,给予谈话提醒;属第二次的,作出书面检查;属第三次的,调离工作岗位。

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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