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所(国家太阳能检验中心)第一起草单位承担国家能源局标准项目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达2024年能源领域标准制修订计划,海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浙江省太阳能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作为项目第一起草单位申报的《农业大棚光伏利用技术规范》获得立项。由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参与制定。
该标准主要针对,自2015年以来各地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农业+光伏”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实现了农业和能源的双丰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也提出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鼓励农(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复合开发模式,实现太阳能发电与生态修复、农林牧渔业等协同发展。但为追求效益部分项目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有“光”无“农”问题,背离农光互补政策初衷的行业问题。以及2023年3月以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对农光互补项目进行了规范。但未能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对在其它农业地上建设的光伏项目的建设提出包括电气安全、设计要求、采光要求等具体要求,影响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质检所(国家太阳能检验中心)提出申请制定统一的农光互补项目建设标准,细化农业光伏互补项目技术要求,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在保障农业生产基础上,规范光伏设施安装应用,降低电气安全风险,实现以“光”助“农”,满足智慧农业温控、人工补光等农业光伏利用需求。
该标准的制定将促进、规范农业大棚光伏利用项目建设,使光伏新能源更好为农业农业种、养殖过程中温度调节、供水排风、人工光源、诱杀害虫等环节提供能源供给。解决前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缺乏标准问题。标准将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在保障农业生产基础上,规范光伏设施安装应用,降低电气安全风险,实现以“光”助“农”,满足智慧农业温控、人工补光等农业光伏利用需求,助力现代农业和新能源产业发展。
据悉,质检所(太阳能中心)现有全国城镇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A/TC455)委员、全国太阳能标准技术委员会(SCA/TC402)委员、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技术委员会(SCA/TC447)委员、中国检验检测学会智库专家、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检验检测智库专家、浙江省太阳能标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能源局农村能源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等标准技术人才储备,在标准制修订上有一定经验。现有制订国家、行业标准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