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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质检所开放实验室 开展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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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宁市第一初中八年级的学生走进海宁市质检所实验室进行参观、学习、体验,揭开了学生们日常看到的“神秘”实验设备面纱。 活动中,在检验人员的引导下,学生们首先参观了理化实验室,了解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一系列实验仪器设备的测试原理及检验项目。随后,在理化实验室内,技术人员想同学们现场演示了“变色龙反应实验”、酸碱中和等实验,学生们还现场操作显微镜并观看了显微镜下洋葱表皮细胞,并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银镜试验,在银镜产生的瞬间,学生们体会到了化学反应的神奇,满足了孩子们对科学试验的强烈好奇心。同时,检验人员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学生们讲解了食品和食品包装等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为学生们上了一堂深刻的食品安全课。 整个参观过程同学们都非常兴奋,提问了很多奇思妙想的问题,家长们纷纷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参观经历,既让孩子们实地感受产品质量检测与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又提高了孩子们对质量科学实验的兴趣,体验到了质量的无穷魅力,帮助孩子们打开科学研究的一扇窗,增加了探寻科学世界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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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市质检所开展公路照明系统检测保障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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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安全、有序的城市照明环境,保障城市照明质量,减少夜间交通事故、减少交通拥堵,市质检所接受丽水市莲都区交通管理局和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辖区内黄碧线沿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太阳能路灯进行检测。9月6日,市质检所检验人员在沈斌所长带领下,远赴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工作。 当天晚上入夜,市质检所检测人员分为两组,对所抽9盏太阳能路灯进行路面照度。在身穿反光背心,放置路锥,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对每个太阳能路灯照射范围内布置70个测试点,之后依次认真测量,及时记录,确保过程科学严谨,结果公正准确。直到第二天凌晨1点,两组人员完成9盏太阳能路灯一共630点的测试工作。 第二天早上,市质检所检测人员又早起赶在早高峰前,租用登高车对所抽9盏太阳能路灯进行拆除,带回质检所进行灯珠光学性能、太阳能蓄电池等项目检测。 通过此次太阳能路灯检测,在认真查找路灯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后,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照明暗盲区,进一步提升城区亮化环境,为车辆和市民夜间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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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中国大唐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一行到太阳能中心调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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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科研管理部主任刘君伟一行,莅临太阳能中心开展调研交流工作,旨在深化双方在光热领域的合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调研期间,在太阳能中心韩雷涛的带领下,刘君伟一行先后参观了中心实验室及展厅。韩雷涛详细介绍了中心的科研实力、检测设备及技术成果,重点展示了太阳能光热利用相关技术及实际应用案例,直观呈现了中心在光热领域的专业优势与实践积累,刘君伟一行对中心的技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参观结束后,双方在中心会客室举行座谈交流,围绕光热应用技术、光热工程实践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就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合作可能性交换了意见。刘君伟表示,太阳能中心的技术能力与检测实力契合大唐电力的发展需求,希望通过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此次调研交流达成重要共识,下一步,大唐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将正式把该太阳能中心纳入其技术服务供应商体系,委托中心开展光热相关项目的实地检测工作,助力大唐电力在新能源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光热技术在电力行业的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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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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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压力容器的定义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如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T 150-2011《压力容器》)及行业规范,压力容器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核心条件(缺一不可):
压力条件:工作压力(指容器顶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最高表压力,不含液体静压力)≥0.1MPa;
尺寸与容积条件: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最大尺寸)≥0.15m;
容积(几何容积)≥0.025m³(或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
介质条件: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其标准沸点的液体(如热水锅炉中的水,其标准沸点为100℃,若工作温度≥100℃则属于压力容器)。
二、生产压力容器是否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
需要。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其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求,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简称“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相关要求说明:
许可证分类:根据容器的压力等级、介质危害性、结构复杂程度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分为A、B、C、D四大类(如A1级为大型高压容器,A6级为超高压容器,D1级为第一类压力容器等),具体分类需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申请条件:生产单位需具备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厂房设备、技术人员(如设计、焊接、检验人员)、质量保证体系(如ISO 9001认证)及检验检测能力(如无损检测、耐压试验等);
监管要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压力容器生产,否则将面临《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停业整顿等);
· 1-10吨非承压储热水箱(温度≤100℃)不属于压力容器,生产无需特种设备许可证,但需满足卫生及材质标准。
· 若设计为承压水箱(如缓冲罐、承压蓄热罐),则必须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 建议在生产前咨询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具体分类 。
· 压力容器的基本判定标准是:最高工作压力 ≥ 0.1 MPa(表压)
· 容积 ≥ 30 L;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 例如:1吨-10吨的承压1兆帕储热水箱、介质为水、温度不超过100摄氏度。是否是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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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
· 工作压力:1.0 MPa → 远超0.1MPa
· 容积:1–10 吨 = 1000–10000 L → 远超30L
· 介质:水,温度 ≤ 100℃ → 水在常压下沸点为100℃,当承压运行时可超过此温度仍为液态;即使不超温,也已达到“最高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条件 。
综合判断如下:
容量
压力
PV值
分类建议
1吨(1000L)
1.0MPa
1.0 MPa·m³
第二类(边界)
≥2.5吨(2500L)
1.0MPa
≥2.5 MPa·m³
第三类压力容器
5–10吨
1.0MPa
5–10 MPa·m³
明确属于第三类
�� 所以:2.5吨及以上容量的产品,基本确定为第三类压力容器;1吨款也可能被认定为第二类。
⚖️ 生产是否需要许可证?
答案是: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