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6/SC1)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1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委有关要求,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筹建的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6/SC1)拟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经公开征集和技术评审后,根据专家推荐意见,拟建议由浙江大学和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联合承担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6/SC1)秘书处,并由浙江大学牵头承担。现对以上秘书处承担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588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1412、0571-89761419,邮箱:zjbz2012@126.com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1

 

附表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建议

 

技术委员会编号

技术委员会名称

拟建议秘书处承担单位

SAC/TC356/SC1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

分技术委员会

浙江大学和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