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1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
发布时间:2025-05-06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企业请注意!

       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1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清单见附件),涉及工业用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请相关部门、企业、研究机构等单位注意执行标准的更换。标准文本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和浙江标准在线(https://bz.zjamr.zj.gov.cn/)进行检索查阅。

 

 关于批准发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等1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png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