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5-02-05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企业请注意!

  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清单见附件),涉及化工安全、防护装备、快递包装等多个领域。请相关部门、企业、研究机构等单位注意执行标准的更换。标准文本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和浙江标准在线(https://bz.zjamr.zj.gov.cn/)进行检索查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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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