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请注意!
1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2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清单见附件),涉及消防、电气等领域。请浙江省相关部门、企业、研究机构等单位注意执行标准的更换。标准文本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和浙江标准在线(hhttps://zlzx.zjamr.zj.gov.cn/bzzx/)进行检索查阅。
附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