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拟发布市地方标准《温室气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规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0 | 信息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温室气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规范》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和《宁波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鄞州区和济街69号;联系人:叶勇;联系电话:13805895070; 电子邮箱:51359087@qq.com


附件:宁波市温室气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规范(公示稿).pdf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