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餐饮管理规范 第1部分:供餐制作》的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标准报批文本的意见,公开征求时间截止2022年02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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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餐饮管理规范 第1部分:供餐制作.pdf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餐饮管理规范 第2部分:供餐配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