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信息化项目数据利用评估指南》台州市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399号;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88320961;
附件:信息化项目数据利用评估指南(公示稿).pdf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