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拟发布市地方标准《天然金黄茧蚕种繁育技术规程》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4 | 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天然金黄茧蚕种繁育技术规程》湖州市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18号;联系人:金丽霞;联系电话:0572—2523023. ICS 65.020.30 CCS B 47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3305/T XXXX—XXXX 天然金黄茧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breeding natural golden cocoon silkworm eggs 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湖州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州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心、湖州宝宝蚕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和顺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丽华、冯世民、占鹏飞、丁农、赵根松、尉贤鑫、施国方、金杏丽、张金卫、陈法荣、蔡永良、兰丽盼、黄天祥、杨良、肖丽、徐森华、钱伟红。 天然金黄茧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金黄茧蚕种繁育技术的术语和定义、蚕种繁育、桑园桑叶、催青和养蚕制种、蚕种处理、蚕病综合防治。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金黄茧蚕种的繁育与质量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1026 养蚕用药技术规程 NY/T 1027 桑园用药技术规程 DB33/T 217 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DB33/T 2019 蚕种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天然金黄茧 Natural golden cocoon 通过饲养特定选育的蚕品种获得具有天然金黄色彩的蚕茧。 蚕种保护、滞育卵、冷藏、浸酸、比重、催青和起点胚胎等术语和定义参照DB33/T 2019。 4 蚕种繁育 4.1 原种和一代杂交种名称 中国系统原种秋芳、日本系统原种金玉、一代杂交种水星1号(秋芳×金玉)正反交;中国系统原种金秋、日本系统原种初日、一代杂交种金秋×初日正反交;及其他金黄茧品种中国系统、日本系统原种和一代杂交种正反交。 4.2 繁育制度、繁育形式、饲养形式、制种方式 参照DB33/T 2019 4.3 质量预控 4.3.1 基本要求 在蚕种生产过程中,选除不符合品种固有性状及不良的卵、蚕、茧、蛹、蛾;特别要注意蚕茧色泽的选择,蚕茧茧色在剥去茧衣后采用GSB05-1426-2001漆膜颜色标准样卡的色泽标准对比进行留种的选择,母种和原原种注意区间和个体的种茧色泽统一,选除茧色不均匀的蛾区及不符合该品种固有色泽性状的蚕茧;淘汰补正及预知检查中带有微粒子病的饲育区。 4.3.2 种茧质量要求 各级种茧质量要求,见表 1、表 2、表 3。 表1 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质量要求 项目 4龄起蚕健蛹率(%) 茧层量(g) 茧层率(%) 种茧色泽 春制 中国系统 ≥90 ≥0.32 ≥20.0 金黄统一 日本系统 ≥88 ≥0.30 ≥19.0 金黄统一 秋制 中国系统 ≥86 ≥0.26 ≥19.5 金黄统一 日本系统 ≥84 ≥0.24 ≥18.5 金黄统一 注1:原原母种留种蛾区全茧量区间开差应控制在0.1g以内;区内个体全茧量开差应控制在0.2g以内。茧层量蛾区内个体选择标准应控制在当期留种区的全茧量平均值乘以茧层率所得的值以上; 注2:原原种留种蛾区全茧量区间开差应控制在0.2g以内;区内个体全茧量开差应控制在0.3g以内。 注3:留种蛾区的蚕茧茧色在剥去茧衣后应对比GSB05-1426-2001漆膜颜色标准样卡确定符合种茧颜色(49 Y07 中黄)的蛾区留种,淘汰蚕茧色泽不符合的蛾区和个体。 项目 克蚁收茧量(g) 死笼率(%) 茧层量(g) 茧层率 (%) 种茧色泽 春制 中国系统 ≥3000 ≤8 ≥0.32 ≥20.0 金黄统一 日本系统 ≥2800 ≤8 ≥0.30 ≥19.0 金黄统一 秋制 中国系统 ≥2200 ≤10 ≥0.26 ≥19.5 金黄统一 日本系统 ≥2000 ≤10 ≥0.24 ≥18.5 金黄统一 注:原种种茧茧色按表1中注3的要求选择蛾区留种,淘汰蚕茧色泽不符合的蛾区和个体。 表2 原种种茧质量要求 表3 一代杂交种种茧质量要求 项目 死笼率(%) 种茧色泽 春制 ≤12 金黄统一 秋制 ≤15 金黄统一 注:一代杂交种种茧茧色按表1中注3的要求淘汰蚕茧色泽不符合的个体。 4.3.3 补正及预知检查 以饲育区为单位,对收蚁后的残蚁、死卵进行微粒子病补正检查;对各龄迟眠蚕、不良蛹、不良蛾等进行微粒子病预知检查;及时淘汰带有微粒子病的饲育区。 4.3.4 淘汰不良饲育区及个体 做好品种、品系之间饲养、制种时的隔离工作,防止品种、品系混杂,及时淘汰性状不良的饲育区或个体。各龄迟眠蚕、弱小蚕、死蚕、不良蛹和蛾等,都必须详细镜检微粒子病并记录。凡淘汰率达到30%以上的饲育区,不能制种。 4.3.5 种茧选除 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蛾区选除率应不低于30%,蛾区内个体选除率应不低于30%;选茧后良茧率达到100%的,方可制种。 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选除率超过50%的蛾区不能留种。 原种种茧选除率应不少于总收茧量的5%,选茧后良茧率在90%以上的,方可制种。 种茧蚕茧色泽的选择,在剥去茧衣后采用GSB05-1426-2001漆膜颜色标准样卡对比进行,符合标准色泽(49 Y07 中黄)的留种。 4.3.6 特殊种茧处理 3眠蚕、5眠蚕、双宫茧均可计入收茧量。3眠蚕、5眠蚕不能制种,双宫茧不能制原种及以上各级蚕种。 5 桑园桑叶 5.1 桑园立地条件和桑品种搭配及桑园管理 参照DB33/T 2019执行。 5.2 桑叶收获 桑叶采摘有条件的地方“现摘现吃”,按照各龄蚕用叶标准采摘,保证桑叶新鲜,减少污染环节。 桑叶应避免在高温烈日下采叶。遇下雨天气,应争取在雨停桑叶不湿时采运。 5.3 桑园病虫防治 按NY/T 1027执行。 6 催青和养蚕制种 6.1 基本要求 周围环境、场地布局、原蚕区、生产用房配备等基本要求符合DB33/T 2019。 6.2 催青收蚁 6.2.1 出库 春期蚕种出库日期,以4月中旬为宜,确定出库日期,应以大批为主,适当兼顾前后批开差,夏秋蚕种出库日期,根据生产布局确定。日本系统比中国系统提早一天出库催青。 6.2.2 催青 催青标准与方法,参照DB33/T2019。特别要注意催青积温,防止催青积温不足产生孵化不齐。蚕种出库到催青室后,清点各批张数,选除卵色暗淡、蚕卵不饱满、死卵多的卵圈。转青包种,分批进行,多余卵圈清理干净后才可以接着下个品种的包种。 6.2.3 收蚁 参照DB33/T 2019。从收蚁开始,饲育、上簇、种茧保护全过程区票跟随,严防品种混杂。 6.3 饲养 饲养标准参照DB33/T2019。在饲养过程中,留心观察金黄茧品种家蚕各个阶段的节间膜和腹足部分体色,防止品种混杂。 6.4 上蔟与种茧处理 6.4.1 上蔟和采茧 原原母种、原原种上蔟须加覆蔟网。蔟中要防止30℃以上高温。收蚁、饲育、上蔟、种茧保护全过程区票跟随,适熟上蔟。使用蔟室前,认真清理竹杆、蚕匾上的遗留蚕茧,防止品种混杂。蔟中环境、蔟具、上蔟方法、上蔟密度、采茧均参照DB33/T 2019。 6.4.2 种茧保护 将种茧平摊于蚕匾,用温度23℃~25℃,湿度75%~80%保护。见苗蛾后,湿度为80%~85%;羽化前保持自然明暗,羽化前夜保持黑暗。彩色茧专人专间专具饲育与上蔟,防止品种、品系之间混杂。 6.4.3 选茧 选除各区中的薄皮茧、烂茧、畸形茧、绵茧等不良茧和不符合品种固有性状的茧。种茧色泽的选择应剥去茧衣后对比GSB05-1426-2001漆膜颜色标准样卡淘汰淡色茧等不符合品种色泽的蚕茧及蛾区。 6.4.4 种茧调查 种茧调查时期、取样方法和调查要求应符合DB33/T2019要求。 6.4.5 削茧、鉴蛹 参照DB33/T 2019。在削茧、鉴蛹过程中,留心观察金黄茧品种蚕蛹的节间膜部分体色,防止品种混杂。 6.5 制种 6.5.1 发蛾调节 上蔟日差中国系统和日本系统开差在1 d~1.5 d为宜。种茧期发蛾调节应及时观察发育程度,通过温湿度调节,做好“提头、留尾、对大批”,确保对交品种雌、雄蛾大批发蛾时间和数量基本吻合。中国系统雄蛾不耐冷藏,在发蛾调节过程中,中国系统同一批次雄蛹保护温度做1 ℃~1.5 ℃温差分开调节,确保中国系统雄蛾大批集中发蛾拉开1 d~1.5 d。 6.5.2 发蛾、捉蛾、选蛾 中国系统雄蛾发蛾齐涌而且活泼,雄蛹在触角着色后宜在22℃-23℃温度下保护,且偏迟感光或者不感光,迟捉蛾;日本系统因雌蛾性器官成熟较晚,采取早感光迟交配办法,发蛾当日一般在凌晨2点感光,7点后捉蛾,雄蛾正常感光、捉蛾。捉蛾、选蛾要求参照DB33/T 2019。 6.5.3 交配和产卵 交配室内应确保无风、弱光、安静,温度为23℃~24℃,湿度75%~80%。交配在发蛾后5h左右进行。将雄蛾均匀撒在雌蛾匾内,撒蛾数量多于雌蛾数的5%~10%;新鲜雄蛾与再交雄蛾分开使用。雄蛾交配次数,中国系统以2次为限,日本系统以3次为限。交配时间4 h~6 h。中国系统易散对,产卵性能差、不受精卵多,应适当迟交、长交。中国系统雄蛾活泼、蛾命短,要注意保护和留尾。 理对、投蛾、巡蛾、产卵技术处理参照DB33/T 2019。母种、原原种、原种蚕连纸全部标明品种名、号码,不能漏名(号)。生产结束及时汇总各品种与批次的张数。 捉蛾、交配、理对、排版、分蛾盒、袋蛾,尽量固定好生产操作人员。落地蛾子不能随意交配与投蛾。雄蛾专人保管,按品种分室(间)冷藏。一个品系制种结束,抓紧处置雄蛾及蛹匾残留物。 6.5.5 蚕蛾保护 新鲜雄蛾和再交雄蛾应分开冷藏保护。冷藏室温度为5℃左右并保持黑暗。冷藏时间不超过3d。雌蛾应当日利用,尽量避免冷藏,确需冷藏温度控制在10℃~12℃,1 d为限。袋蛾、收种、送种和蛾盒处理按DB33/T 217,技术处理参照DB33/T 2019。 7 蚕种处理 7.1 冷藏浸酸种和即时浸酸种的入库处理 参照DB33/T 2019。 7.2 越年蚕种保护及浴消整理 蚕种保护室分品种挂种,区片标明张数及品种名。浴种结合淘汰有毒张与淘汰空圈时,核对品种名及张数,晾种后收种时再次核对张数。挖补分批进行,严防卵圈混杂,装箱检查品种名,填写标签。杂交种保护参照DB33/T 2019。 8 蚕病综合防治 8.1 清洁消毒 8.1.1 养蚕前清洁消毒 做好养蚕前大、小环境清理。对蚕室、贮桑室、上簇室及附属用房用1%有效氯的漂白粉液进行毛消(保持湿润时30min以上),然后冲洗,不留死角,所有生产用房及养蚕器具用1%有效氯的漂白粉液消毒。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进入贮桑室、蚕室等养蚕用房,已经消毒的生产用房必须隔离,做好环境保洁。 8.1.2 蚕期中清洁消毒 定期除沙,保持蚕座清洁;操作前后应洗手;进出蚕室、贮桑室应换鞋;生产用具应经常清洁、消毒。叶框在蚕期每天使用后冲冼或浸渍消毒,蚕期桑叶运输机具禁止载其他用品,每天应冲洗消毒一次。 起除、眠除和中除,用新鲜石灰粉均匀撒一次,隔离干燥蚕座。如发现病毒病蚕时,在给桑前,将鲜石灰粉均匀撒布于蚕座上,每平方米撒布60g,10min后给桑,建议每天使用2次或3次。 饲养期间,饲养人员入室时换工作服,完成饲育任务后挂好工作服,每次给桑前和除沙后必须洗手一次。并二道换鞋,内外拖鞋有标志,每天用1%石灰水浸一次后用1%的漂白粉液消一遍。进贮桑室与蚕室用具一律要消毒。 8.1.3 养蚕后清洁 及时处理生产废物,清扫环境,集中处理污物;用药剂对生产用房、用具进行消毒。 8.2 桑叶浸渍消毒 实行全程桑叶浸渍消毒,小蚕期桑叶浸渍有效氯浓度控制在0.3%左右,大蚕期0.4%左右,保湿时间15min,甩干(晾干)后喂蚕,桑叶经消毒脱水晾干后及时喂蚕,防止再污染。 8.3 消毒方法 蚕室、蚕具及环境的消毒方法按NY/T 1026。 8.4 控制病源物传播 做好生产区与生活区、蚕室与贮桑室、室内用具与室外用具的隔离;蚕沙、病死蚕、蛹壳、垫料、已交配过的雄蛾以及其它养蚕污染物必须焚毁、深埋或作堆肥发酵;养蚕过程中及时分批提青和除沙,淘汰病小蚕并进行蚕体蚕座消毒,防止蛹期创伤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