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数字化技术改造评价规范》浙江省嘉兴市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嘉兴市吉杨路921号;联系人:谢鑫华;联系电话:82080560。
附件:数字化技术改造评价规范(公示稿).pdf
2022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