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基层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规范》南浔区地方技术性规范,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标质量标准化科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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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基层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规范(公示稿).pdf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