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艺术乡建”特色村(社)建设指南》地方技术性规范,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标准质量发展科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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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