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拟发布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德清早园笋》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0 | 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德清早园笋》湖州市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18号;联系人:金丽霞;联系电话:0572—2523023。 附件:地理标志产品 德清早园笋(公示稿) 地理标志产品 德清早园笋 Products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deqing zao yuan bamboo shoots (报批稿)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1 5 品种选择 2 6 产地环境 2 7 栽培管理 2 8 质量要求 3 9 试验方法 4 10 检验规则 6 1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 附录A(资料性)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8 附录B(资料性) 农药推荐施用方法 9 参考文献 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坚、杨洁、范芳亚、吴炜、梁艳华、吴燕芬、陈奕洁、赵学敏、赵丽华、徐森华。 地理标志产品 德清早园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德清早园笋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品种选择、产地环境、栽培管理、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德清早园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009.1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1~8321.1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德清早园笋 de qing zao yuan bamboo shoots 早园笋 在德清辖区范围内经人工栽培的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早园笋。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德清早园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浙江省德清县现辖行政区域,区域范围见附录A。 5 品种选择 早竹(早园竹)。 6 产地环境 地形要求 海拔≤200 m,地势坡度≤15 º,光照充足,有良好的水源条件,地下水位≥50 cm。在山顶、山脊应保留部分自然植被。 土壤要求 沙质壤土或轻、中壤土,pH值5.5~7.0,土层深30 cm~50 cm,疏松透气,排水良好,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 15618的规定。 7 栽培管理 整地栽植 7.1.1 整地 整地深度不小于30 cm,每公顷均匀挖长50 cm、宽40 cm、深40 cm,穴1 200~1 650个。每6 m~8 m开1条排水沟。 7.1.2 栽植 选择1年~2年生、胸径2 cm~4 cm、生长健壮、枝叶茂盛、无病虫害的优良母竹。每株母竹带宿土不少于10 kg,留枝4~7档。10月~翌年3月或5月上旬~6月上旬(梅雨季节)带土栽植。 水肥管理 7.2.1 水分管理 栽后连续5天无降水,需浇水1次,每株浇水15 kg,保持土壤湿润。 8月~9月连续干旱25天以上,每公顷浇灌水120 t~180 t。 灌溉用水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7.2.2 肥料管理 幼林 幼林每年宜施肥3次,施肥与松土同时进行。2月浅削松土10 cm~15 cm,无鞭处深翻;5月~6月深翻松土25 cm~30 cm;9月~10月浅削松土15 cm~20 cm。 ——2月,沟施,第一年每株母竹施尿素0.08 kg;第二年每公顷施尿素270 kg;第三年每公顷施尿素540 kg。 ——5月~6月,撒施,第一年每株母竹施复合肥0.25 kg,第二年每公顷施复合肥450 kg;第三年每公顷施复合肥900 kg。 ——9月~10月,沟施,第一年每株母竹施有机肥5 kg;第二年每公顷施有机肥9 t;第三年每公顷施有机肥18 t。 成林 7.2.2.2.1 常规栽培 每年宜施肥2次,施肥应与松土结合进行。 ——5月~6月,深翻松土25 cm~30 cm,每公顷施复合肥450 kg~750 kg; ——11月,浅削松土15 cm~20 cm,每公顷施尿素300 kg~450 kg,过磷酸钙150 kg~250 kg,有机肥30 t~35 t。 7.2.2.2.2 覆盖栽培 应用竹叶、谷壳、砻糠、稻草、麦壳、杂草等在竹林地面覆盖,厚度宜为20 cm,在每年的11月上旬~12月上旬覆盖,宜在气温为10 ℃。每年宜施肥4次,施肥按以下规定。 ——5月,每公顷施复合肥450 kg~750 kg。 ——8月,每公顷施有机肥25 t。 ——9月,每公顷施复合肥300 kg~450 kg。 ——11月,每公顷施有机肥50 t。 病虫害防治 防治方法以物理、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 采用化学防治时,农药使用应符合GB/T 8321.1~10的规定,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表B.1给出了农药推荐施用方法。 母竹管理 7.4.1 留母竹 每公顷每年留新竹3 750~4 500株,覆盖栽培于2月中旬开始留养,常规栽培于3月下旬开始留养,选留均匀分布的健壮母竹。 7.4.2 更新 母竹保留4年,部分4年生竹及5年以上老竹在6月份松土时连蔸挖去。成林竹林每公顷保留立竹量12 000~15 000株。 采收 笋尖露出地面即可采收。覆盖笋于12月~翌年2月采收,不覆盖笋于3月~4月采收。 8 质量要求 分等分级 早园笋分特等、一等两个等级,分级按表1的规定。 表1 德清早园笋分级等级表 等级 品种 最大直径 cm 长度 cm 每株重量 g 外观 特等品 覆盖笋 ≥6 20~30 ≥150 形状正常、新鲜、色泽良好、无破损、无拔节。 不覆盖笋 25~30 ≥150 一等品 覆盖笋 3~6(不含) 20~40 ≥150 不覆盖笋 20~30 ≥150 感官要求 8.2.1 外观 鲜笋笋体粗壮,外壳呈红褐色,笋肉丰腴白嫩,无变形,无畸形。笋箨有光泽不萎蔫。 8.2.2 口感 肉质脆嫩,口感鲜美,无苦涩且略带甜味。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德清早园笋理化指标 项目 氨基酸总量 g 谷氨酸 g 总糖 g 可食量 g 微量元素 mg 钙(Ca) 铁(Fe) 锌(Zn) 每百克可食笋体营养含量 ≥1.91 ≥0.356 ≥3.99 ≥80 ≥6.96 ≥1.4 ≥0.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9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9.1.1 外观检验 采取目测的方式,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 9.1.2 口感检验 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等级检验 9.2.1 最大直径检验 采用精度不低于1 mm的游标卡尺或通止规进行测量。 9.2.2 长度检验 采用精度不低于1 mm的游标卡尺或钢直尺进行测量。 9.2.3 重量检验 采用精度为0.1 g的电子秤检验。 理化试验 9.3.1 氨基酸总量 应按照GB 5009.124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 9.3.2 谷氨酸 应该按照GB 5009.124规定的谷氨酸相关试验方法进行。 9.3.3 总糖 总糖为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和乳糖含量之和,应按照GB 5009.8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测量并计算。 9.3.4 灰分 应按照GB 5009.4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 9.3.5 钙 应按照GB 5009.92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 9.3.6 铁 应按照GB 5009.90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 9.3.7 锌 应按照GB 5009.14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 污染物限量 应按照GB 2762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 农药残留限量 应按照GB 2763规定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 10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检验分交货检验和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10.2.1 交货检验 检验项目为外观。 10.2.2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 抽样方案 10.3.1 组批 同一生产基地、同时采收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10.3.2 抽样 等级检验全检。 交货检验每批次随机抽取量不低于2kg的样品,样品平均分为两份,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用作备样。 型式检验抽样应在交货检验合格批次中随机抽取重量不少于3kg,样品平均分为两份,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用作备样。 判定规则 根据每批样品的不合格笋率评定该批样品等级。特等品的不合格笋率应小于5%,一等品的不合格笋率应小于10%。不合格笋率按下式(1)计算,笋数以株为计算单位,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判该批产品合格。对于不合格批,全部重新检验。 分级指标不作产品检验的质量指标,供鲜笋销售定价使用 1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销售和运输包装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要求。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在包装、运输、贮存中应保持完整清晰,不应被玷污或损毁。 包装 包装容器(袋、箱)应符合GB 9683规定。 包装规格应按市场需求确定。 早园笋收获后应就地整修,即时包装,包装前,应清理泥土等杂物。 应保持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单据,保留时间不低于2年。 运输 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且不得混装其他产品。 应轻装、轻卸,做好防冻、防晒、防雨淋、防机械伤害措施。 贮存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常温、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 A A 附录A (资料性)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德清早园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图A.1德清早园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B B 附录B (资料性) 农药推荐施用方法 农药推荐施用方法 农药推荐施用方法见表B.1。 表B.1农药推荐施用方法 农药名称剂型(商品名) 主要防治对象 常用稀释倍数 施用方法 安全间隔期(天) 杀虫剂 1.8%阿维菌素(灭虫灵、虫螨光) 蚜总科、鳞翅目 3000—5000倍 喷雾 7 0.36%苦参碱 蚜总科、小蜂总科成虫 80—100倍 喷雾 2 10%吡虫啉(大功臣、一遍净) 鳞翅目、蚜总科、蚧总科 2500—3000倍 喷雾 7 50%辛硫磷 地下害虫 500—1000倍 浇灌 3 80%敌敌畏 蚜总科、蚧总科 800—1500倍 喷雾 7 50%抗蚜威(辟蚜雾) 蚜总科 1000—2000倍 喷雾 10 2.5%三氟氯氰菊酯(功夫) 蚧总科、鳞翅目、鞘翅目 1500—2000倍 喷雾 7 2.5%溴氰菊脂(敌杀死) 蚧总科、鳞翅目、鞘翅目 1500—2000倍 喷雾 2 5%抑太保(7899) 鳞翅目 1500—2000倍 喷雾 10 杀菌剂 75%百菌清 叶疹、丛枝病 600—800倍 喷雾 7 50%多菌灵 叶疹、根腐病等 500—1000倍 喷雾 5 25%三唑 (粉锈宁) 竹秆锈病 原液 涂杆 3 77%氛氧化铜(可杀得) 煤污病等 400—600倍 喷雾 7 75%可甲基托布津 根腐病、煤污病等 1000—1500倍 喷雾 5 除草剂 48%氟乐灵(茄科宁、特富力) 马唐、繁缕等一年生禾本科及阔叶杂草 500—600倍 喷雾 每年1次 参考文献 [1] GB/T 30762-2014 主要竹笋质量分级 [2] LY/T 2138-2013 早竹笋生产技术规程及产品质量等级 [3]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德清早园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7年第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