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数据知识产权侵权损失补偿保险服务规程》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地方技术性规范,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市场监管局高质量发展科(标准化)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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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数据知识产权侵权损失补偿保险服务规程(公示稿).pdf
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