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行政调解规范性建设导则》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地方技术性规范,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长埭路384号;联系人:张轶人;联系电话:0573-87077518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