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拟发布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工作规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9 | 信息来源: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兴县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工作规范》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地方技术性规范,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xxxxx;联系人:费健斌;联系电话:13868252100;传真:; 电子邮箱:zjcxzbk@126.com


附件: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工作规范(公示稿).pdf


2023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