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评定规范》等3项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批准发布《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评定规范》等3项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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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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