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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公告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5 | 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复审。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废止《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动物性水产品》(DB33/ 3001-2014)、《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冻预制海水鱼制品》(DB33/ 3002-2014)
附件:
【正文】关于废止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省卫计委.PDF
2016年10月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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