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3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批准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现予以公布。

    附件:长三角区域标准公告(2020年第1号).pdf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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