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评估论证,现下达《2019年第四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共13项,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确定标准起草单位,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0571-89761452;传真:0571-89761453;电子邮箱:zjbz2012@126.com。
附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