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发布智能车速辅助系统、驾驶员疲劳和注意力警报系统、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和酒精联锁装置安装便利化技术的审批文件模板
发布时间:2024-03-15 | 信息来源:

2月23日,欧盟发布通报G/TBT/N/EU/1048指出,根据条例(EU) 2019/2144“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和用于这些车辆的系统、零部件和独立技术装置的一般安全以及对车辆使用者和易受伤害的道路使用者的保护的型式认证要求”,欧盟委员会拟发布实施条例草案对智能车速辅助系统、驾驶员疲劳和注意力警报系统、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和酒精联锁装置安装便利化技术的审批文件模板作出规定。条例摘要如下:

1.智能车速辅助系统(ISA)

下列资料(见表1)应提供一式三份,图纸或图片尺寸要求为A4且所提供的资料应足够详实。如有照片,照片上应充分显示细节。如果本资料文件中提到的系统有电子控制装置,则应提供有关其性能的资料。

表1 欧盟关于机动车智能车速辅助系统型式认证的信息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一般要求

品牌(制造商的商品名);

类型;

商业名称(如有);

类型识别方法(如果车辆/部件/独立技术单元上有标记)及该标记的位置;

车辆类别;

制造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装配工厂的名称和地址;

制造商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

一般结构特征

车辆/组件/独立技术单元的照片和/或图纸。

车速表

操作方法和驱动机构说明;

仪表常数;

根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第39号条例第2.2.3款规定的衡量机制的公差;

联合国第39号条例第2.2.3款规定的总传输率或同等数据;

车速表刻度或其他显示方式示意图。

里程表

联合国第39号条例第2.2.3款规定的里程表技术常数;

数字的数量。

行车记录仪

型式认可标记;

差速锁。

轮胎和轮毂

滚动半径的上下限;

车辆制造商建议的轮胎气压:……千帕。

挡风玻璃和其他窗户

所用材料;

安装方法;

倾斜角度;

型式批准证书编号;

挡风玻璃配件及其安装位置,以及相关电气/电子元件的简要说明。

其他

限速装置

制造商;

类型;

型式批准证书编号(如有);

可设置速度限制的速度或速度范围:……km/h;

智能车速辅助系统

限速信息功能(SLIF);

SLIF界面的详细说明;

感知速度限制的方法和技术;

限速警告功能(SLWF);

SLWF反馈机制的详细说明;

SLWF视觉警告的详细说明(如适用);

速度控制功能(SCF)的详细说明;

作为独立技术单元的智能车速辅助系统的型式批准编号(如适用)。

2.驾驶员疲劳和注意力警报系统(DDAW)

下列资料(见表2)应提供一式三份,图纸或图片尺寸要求为A4且所提供的资料应足够详实。如有照片,照片上应充分显示细节。如果本资料文件中提到的系统有电子控制装置,则应提供有关其性能的资料。

表2 欧盟关于机动车驾驶员疲劳和注意力警报系统型式认证的信息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一般要求

品牌(制造商的商品名);

类型;

商业名称(如有);

类型识别方法(如果车辆/部件/独立技术单元上有标记)及该标记的位置;

车辆类别;

制造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装配工厂的名称和地址;

制造商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

驾驶员疲劳和注意力警报系统

DDAW的详细说明;

DDAW视觉警告的详细说明;

技术服务机构测试的测试协议代码(DDAW在执行该协议时应发出警报);

启用DDAW所需的适应性技术特点。

3. 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

下列资料(见表3)应提供一式三份,图纸或图片尺寸要求为A4且所提供的资料应足够详实。如有照片,照片上应充分显示细节。如果本资料文件中提到的系统有电子控制装置,则应提供有关其性能的资料。 

表3 欧盟关于机动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型式认证的信息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一般要求

品牌(制造商的商品名);

类型;

商业名称(如有);

类型识别方法(如果车辆/部件/独立技术单元上有标记)及该标记的位置;

车辆类别;

制造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装配工厂的名称和地址;

制造商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

一般结构特征

车辆/组件/独立技术单元的照片和/或图纸。

事件数据记录系统

显示车内电子记录仪安装位置和方法的图纸或照片;

触发参数说明;

任何其他相关参数的说明(存储能力、抗高减速和抗严重撞击的机械应力等);

从EDR检索数据的说明;

委员会授权条例(EU)   2022/545第4条第(3)款第(b)项所要求的信息报告方法描述:手动/自动;

符合联合国第160号条例的技术要求;

联合国第160号条例批准编号;

如适用,作为单独技术单元批准的EDR的型式批准编号(如未获得联合国第160号条例的批准,则应填写)。

4.酒精联锁装置安装便利化技术(AIF)

下列资料(见表4)应提供一式三份,图纸或图片尺寸要求为A4且所提供的资料应足够详实。如有照片,照片上应充分显示细节。如果本资料文件中提到的系统有电子控制装置,则应提供有关其性能的资料。

表4 欧盟关于机动车酒精联锁装置安装便利化技术型式认证的信息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一般要求

品牌(制造商的商品名);

类型;

商业名称(如有);

类型识别方法(如果车辆/部件/独立技术单元上有标记)及该标记的位置;

车辆类别;

制造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装配工厂的名称和地址;

制造商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

酒精联锁装置安装便利化技术

制造商根据欧盟委员会委托条例(EU) 2021/1243附件I做出的合规声明;

关于酒精联锁装置安装便利化技术的安装文件。

该提案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2024年4月23日。建议相关单位仔细研究提案原文,密切关注该提案的最新进展情况。若想获取提案文本,以及对该提案有任何疑问,可在评议期内联系我们(0571-85786370)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