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瑞士通过WTO提出计划修订《化学产品风险减少条例》(ORRChem)。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增附件与物质管控
Ø附件2.19(电气设备绝缘气体)
禁止新投放市场使用含六氟化硫(SF6)的电气设备(高压开关设备等),除非满足密封性要求(年泄漏率<0.1%);
要求标注气体成分、重量及全球变暖潜能值(GWP)。
Ø附件1.5(空气稳定物质)
限制氢氟烃(HFCs)和部分氢氟烯烃(HFOs)的使用,根据GWP值分阶段禁止:
2025年12月31日:禁止进口/生产含HFCs的制冷设备(GWP>2500);
2026年12月31日:禁止销售含HFCs的家用冰箱/冰柜(GWP>150);
2031年12月31日:禁止使用HFCs的工业制冷设备(GWP>150)。
Ø附件1.1(POPs)
新增对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全氟辛酸(PFOA)及其衍生物的禁令,覆盖化妆品、纺织品、消防泡沫等。
2.塑料与化学品限制
Ø微塑料
禁止销售含微塑料的洗涤剂、化妆品、肥料(2027年起逐步实施);
医疗器械、分析仪器等特定用途需标注微塑料信息。
Ø氧化降解塑料
全面禁止生产与销售氧化降解塑料制品。
Ø多环芳烃(PAHs)
限制轮胎和橡胶制品中苯并[a]芘等8种PAHs含量(2025年12月31日生效)。
3.特殊产品管控
Ø木材与树脂制品
限制砷、铅、镉、甲醛等有害物质释放量(2027年6月前禁止不符合标准产品)。
Ø制冷剂与灭火剂
禁止使用含PFAS的灭火泡沫(2025年12月31日生效)。
逐步淘汰HFCs制冷剂,推广低GWP替代品(如CO2、氨)。
瑞士该修订草案拟批准时间为2025年11月。该修订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7月27日。
修订草案原文: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CHE/25_03576_00_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