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美国通过WTO发布通知,提出拟规范超视距无人机系统运行操作,旨在实现无人机在低空(400英尺以下)的常规化、可扩展操作,支持物流、农业、应急救援等应用场景。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关键操作要求
l 适航性验收
替代传统型号认证,采用基于行业共识标准的性能验证,重点关注设计可靠性、软件功能及抗干扰能力。
制造商需提交设计符合性声明(DOC),并接受美国航空管理局(FAA)审查。
l 运行限制
人口密度分类:根据地面人口密度划分操作类别(1-5类),高风险区域(如市中心)需更严格限制。
禁飞区:禁止在人群集会、敏感设施(如发电厂)上空飞行。
高度限制:通常≤400英尺AGL,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升高(如避障)。
l 通信与导航
必须配备防撞照明、远程识别(Remote ID)广播。
禁用ADS-B发射设备以避免频段拥堵,但需接收其他航空器的ADS-B信号。
2.人员资质与职责
l 运营监督员
全面负责操作安全,需具备法规知识、公司政策理解及应急处理能力。
需定期培训,每12个月完成复训。
l 飞行协调员
监控无人机状态,必要时接管控制,需熟悉特定机型操作。
需完成5小时机型特定训练及12个月内复训。
l 其他人员
维护人员需按制造商指南操作,地面操作员需接受危险品处理培训(如适用)。
3.维护与适航管理
l 维护标准
制造商提供维护手册,操作方需按手册执行检查与维修,记录保存至少24个月。
关键部件(如电池)需监控健康状态,失效部件需及时更换。
l 适航性文件
制造商需提供操作手册、配置控制文件,确保无人机设计变更符合标准。
4.第三方服务监管
自动化数据服务提供商(如UTM系统)需获得FAA认证,确保服务可靠性。
服务需满足战略冲突检测、通信冗余等要求,定期接受独立审计。
5.安全与安保措施
l 网络安全
运营商需制定网络安全政策,保护飞行数据与控制系统免受攻击。
关键岗位人员需通过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的安全审查(Level 3)。
l 应急响应
操作方需制定事故报告流程,严重事件需在96小时内上报FAA。
美国此项规定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10月6日。规定草案原文: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USA/25_05230_00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