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修订化妆品法规中关于特定CMR物质的使用要求
发布时间:2025-06-05 | 信息来源:

5月21日,欧盟通过WTO提出拟修订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中关于特定CMR物质的使用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过硼酸盐类物质(Perboric Acid and Its Salts)

分类:全部归类为CMR 1B类(致癌性1B)。

调整:合并原附件II中分散的过硼酸盐条目(1397-1399)为单一条目(1397),删除冗余条目(1398、1399),明确涵盖所有过硼酸钠盐及衍生物。

2.银(Silver)

分类:纳米银(粒径≥1nm且<100nm)和微米银(粒径≥100nm且<1mm)归类为CMR 2类(生殖毒性2);粉末银(粒径≥1mm)归类为CMR2类(生殖毒性2)。

修订:附件II(禁用物质)新增大块银和纳米银条目,删除原银色颜料条目(1727);附件III(限用物质)允许微米银(粒径100nm-1mm)作为色素用于牙膏和漱口水,最大浓度0.05%;附件IV(允许色素)更新银色颜料条目,限定仅用于唇膏和眼影,最大浓度0.2%。

3.六氢-2-羟基苯甲酸酯(Hexyl Salicylate)

分类:归类为CMR2类(生殖毒性2)。

修订:附件III新增限用条目,允许用于:

牙膏和漱口水(0.05%);

醇基香水(2%);

其他驻留/淋洗类产品(0.3%-0.001%),但禁用于3岁以下儿童产品。

4.邻苯基苯酚(Biphenyl-2-ol)及其钠盐

分类:邻苯基苯酚(O-Phenylphenol)归类为CMR2类(致癌性2)。

修订:附件V(防腐剂)新增其钠盐(Sodium o-Phenylphenate)为允许防腐剂,与邻苯基苯酚共用浓度限制(淋洗类产品0.2%,驻留类产品0.15%);禁止用于可能吸入暴露的产品和口腔护理产品。

5.其他CMR物质

根据欧盟CLP法规((EU)2024/2564),新增14种CMR物质至附件II(禁用清单),包括多壁碳纳米管、苯酚衍生物等。

欧盟此项修订草案的拟批准时间为2026年第一季度,拟生效时间为在官方公报公布20日起。

欧盟此项修订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7月20日。

欧盟此项修订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7月20日。法规草案原文: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_0349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_03493_01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