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六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1﹞358号)文件要求,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单位研究起草了《法人库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01月06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瑚;联系电话:15724996193;电子邮箱:wangh@zj.gov.cn。
附件:1.《法人库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02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