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甬市监标﹝2024﹞4号)文件要求,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宁波市温室气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宁波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07月26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汪伟峰;联系电话:13732112690;传真:; 电子邮箱:34081532@qq.com
附件:1.《宁波市温室气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宁波市温室气体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维护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