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2﹞363号)文件要求,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2月07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吕帅;联系电话:13819115566;电子邮箱:hzjzbz2019@163.com。
2.《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2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