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1﹞197号)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通则(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月16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许涓;联系电话:18612256516;电子邮箱:xujuan@meescc.cn。
附件: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通则(征求意见稿)》.pdf
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