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批准制定《 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工作规范》县级地方技术性规范的通知》(长标委办﹝2022﹞4号)文件要求,长兴县审计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全过程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许惠娣;联系电话:0572-6038171;传真:; 电子邮箱:zasly@zjbx.org
附件:1.《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全过程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审计整改联动协同全过程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