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1批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3﹞001号)文件要求,磐安县气象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浙贝母种植气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08月03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杜金杉;联系电话:13967490551;传真:; 电子邮箱:158636011@qq.com
2.《浙贝母种植气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3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