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海盐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盐市监函﹝2022﹞2号)文件要求,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06月17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张旭洋;联系电话:0573-86180119;传真:; 电子邮箱:505040758@qq.com
附件:1.《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2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