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海宁市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海市监函﹝2022﹞46号)文件要求,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低(零)碳村(社区)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04月16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姚丹;联系电话:13967386016;传真:; 电子邮箱:65231266@qq.com
附件:1.《低(零)碳村(社区)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低(零)碳村(社区)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3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