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地方标准《区域绿色低碳共富示范建设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4-21 | 信息来源: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湖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湖市监标准202372文件要求,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保障中心(湖州市生态文明与生态环境研究院)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区域绿色低碳共富示范建设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05月21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童丽华;联系电话:13819240609;传真:; 电子邮箱:14531332@qq.com


附件:1.《区域绿色低碳共富示范建设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区域绿色低碳共富示范建设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2023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