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3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地方技术性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长标委办〔2022〕 2)文件要求,长兴县水口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研究起草了《长兴县低碳民宿建设和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张宇华;联系电话:18157223550;传真:0572-6530663; 电子邮箱:1583065637@QQ.com
附件:1.《长兴县低碳民宿建设和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2.《长兴县低碳民宿建设和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2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