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11-26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市监﹝2025﹞131号)文件要求,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等单位研究起草了《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胡晓丹;联系电话:15088765615;电子邮箱:627268590@qq.com


附件:1.《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汇总表.docx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