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二十四节气优品评价规范》等列入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函》(衢市监函﹝2024﹞7号)文件要求,龙游县气象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二十四节气优品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09月07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一凡;联系电话:13362018039;传真:; 电子邮箱:347970986@qq.com
2.《二十四节气优品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