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嘉市监函〔2024〕125号)文件要求,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乡村自治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5年01月10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陆树杰;联系电话:15257315067;传真:; 电子邮箱:894434993@qq.com
附件:1.《乡村自治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