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嘉市监函﹝2023﹞107号)文件要求,中共海宁市委政法委员会等单位研究起草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3年08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13456392053; 电子邮箱:192362738@qq.com。
附件:1.《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