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3﹞250号)文件要求,宁波市海曙区广安养怡院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康养联合体建设与运营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5年05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吴琼;联系电话:13706716273;电子邮箱:444657727@qq.com
附件:1.《康养联合体建设与运营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康养联合体建设与运营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