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规范》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函》(嘉市监函﹝2024﹞135号)文件要求,海宁市公安局等单位研究起草了《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5年02月21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廖昊;联系电话:13586420136;传真:; 电子邮箱:hnzhang@foxmail.com
附件:1.《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025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