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以下简称《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 633—2026)、《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663—2026)两项配套技术规范。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废止。
附一图读懂: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