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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 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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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 委会”)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专委会是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市 场监管局”)组织成立,为全省计量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在一定 专业领域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技术性组织。 第三条 省专委会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为本专业领域计量监督管理与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 保障,承接相关计量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 (二)归口管理本专业领域计量技术规范,协助组织开展本专 业领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立项评估、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定、 实施效果评估、复审、宣贯培训等工作,协助组织参加国家、长三 角区域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 (三)跟踪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开展产业测量需求调研分析, 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支撑解决计量技术难题,征集汇总典型案例; - 2 -与本专业领域相关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工作联动机制或组建创新 联盟,共同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 (四)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本专业领域年度计量比对建议,协 助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比对计划; (五)加强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国家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对 接与协调,并落实其相关要求; (六)组织参加国内外计量学术交流、计量科普宣传等技术活 动,推广应用最新计量科技成果; (七)开展计量技术发展政策、制度和措施研究,定期向省市 场监管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计量发展报告和举措建议; (八)协助开展强制检定执行情况调查评估并提出改进提升的 意见建议; (九)承担计量发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条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省专委会的统筹规划、批准组建和监 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根据主管(或推荐)部门情况,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协助管理本部门领域的省专委会,对省专委会进行业务指导;设区 市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协助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省专委会,支持省专 委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 省市场监管局可以委托有关技术机构,组织开展省专委 会设立、换届、调整等环节的技术审查,分析全省专委会工作开展 - 3 -情况。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省专委会设委员总数不少于 21 名且为单数,其中主任 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 4 名。 根据需要,可聘请本专业领域知名专家不超过 3 名担任顾问; 顾问有权对省专委会发展方向、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权获得 省专委会的资料和文件,无表决权。 第八条 委员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来自政府行政部门、计量技 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企业等相关方,并覆 盖全省相关行业或产业分布区域。 第九条 委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省内法人组织的在职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推荐; (二)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计量法律法规政策, 在本计量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从事 计量领域工作三年以上; (四)热心计量事业,掌握计量基础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计 量工作,热心参加本专委会各项活动; (五)能够公正、高效履行职责; - 4 -(六)所在专委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委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和权利: (一)认真执行本专委会的决议,自觉接受秘书处的日常管理; (二)关注本专业领域测量技术的发展,对省地方计量技术规 范制修订、计量比对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本专业领域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情况、社会公用计量 标准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和本专委会反馈信 息; (四)认真回复、响应本专委会发出的征求意见、工作安排、 会议通知等,按时参加组织活动; (五)在本专委会内有表决权,有权获得本专委会的资料和文 件。 第十一条 省专委会设秘书处,负责省专委会的日常工作,具体 职责由本专委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确定。秘书处设秘书长 1 名, 必要时可设副秘书长不超过 4 名,由委员兼任。秘书处一般设在秘 书处承担单位,秘书长由秘书处承担单位人员担任。 鼓励有关单位联合承担秘书处工作,2 个或 2 个以上单位联合 承担秘书处的,省专委会的日常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共建单位配 合。 秘书处牵头单位在本专委会任职的委员不超过 4 名,其他单位 的任职委员原则上不超过 2 名。 - 5 -第十二条 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省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二)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和 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三)在相关领域计量技术能力、科研成果和专业技术人员配 备在省内处于领先; (四)在省内外相关行业、相关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 (五)将秘书处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为秘书处配备 1 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和若干名兼职人员,为秘书处开展工作提供 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和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由本专业领域 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专家担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 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其中原则上至少有 1 名 在相关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任职。 鼓励院士、科技领军人才等高端人才担任顾问、主任委员、秘 书长等职务。 第十四条 主任委员主持省专委会全面工作,负责签发章程、会 议决议、技术规范报批等重要文件。 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做好省专委会工作,在主任委员不能 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受委托代行主任委员职责。 秘书长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 6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做好相关工作,在秘书长不能履行职责的 情况下,受委托代行秘书长职责。 第十五条 专业领域相关联的省专委会应当建立联络机制,可以 互派委员作为联络员。联络员可以参加其负责联络的专委会的活动, 但无表决权。联络员应当及时向其所属专委会报告联络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 省专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通讯委员,拓展省专委会 的覆盖面。通讯委员由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 体提出申请,并经省专委会批准;通讯委员人数不限。通讯委员可 被邀请列席省专委会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但无表决权;通 讯委员有权获得本专委会的资料和文件,可以承担有关工作。 第十七条 针对前沿技术领域发展或工作量较大的专项工作等, 省专委会可成立工作组,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工作组的成立、运行、 调整与撤销,应当按照本专委会章程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对较宽的专业领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分专委 会。分专委会接受对应的省专委会业务指导。 分专委会设委员总数不少于 15 名且为单数,其中主任委员和 秘书长各 1 名,顾问、副主任委员和副秘书长各不超过 3 名。分专 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应当有 1 名以上为对应的省专 委会委员。 第三章 成立、换届、调整 - 7 -第十九条 省专委会(含分专委会,下同)的组建程序为:申请 成立、社会公示、批准成立、成立大会。 第二十条 申请成立省专委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或领域,且符合重点 建设规划方向; (二)省内拥有一批本专业领域相关计量专家; (三)业务范围清晰,与现有省专委会工作范围无交叉重叠; (四)计量体系明确,形成本专业领域三年建设规划,归口管 理的计量技术规范不少于 3 项; (五)秘书处承担单位具备支撑省专委会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条 件。 第二十一条 由拟承担秘书处的单位提出省专委会成立申请。提 出申请前,拟承担秘书处的单位应当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一致,并 根据要求征集委员等;申请材料需经过 5 名以上本专业领域和计量 专业领域不同单位的专家论证通过。 申请时需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成立省专委会的情况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现有 基础、省专委会拟定组织结构等; (二)《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成立申请表》; (三)省专委会章程草案及编制说明; (四)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 - 8 -(五)本专业领域国家和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情况,计量体系 三年建设规划; (六)秘书处承担单位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与设施等方面 的支持情况表; (七)省专委会登记表; (八)委员登记表和委员汇总表。 第二十二条 省市场监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对申报材 料进行核查和技术审查,重点审查申请成立的省专委会的必要性、 可行性以及秘书处承担单位保障等情况,必要时可组织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和专家进行研讨论证。通过审查后,由省市场监管局对申请 表、委员名单等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 日。 第二十三条 社会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 方进行协调。经社会公示无异议或经协调达成一致的,由省市场监 管局批准成立。经社会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自动终止成立工 作。 第二十四条 获批准成立的省专委会,应当自获批准日起六个月 内召开成立大会和全体委员会议,审议本专委会章程、秘书处工作 细则、三年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 省专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前一个月应当向省市 - 9 -场监管局提交书面换届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换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 长、副秘书长及委员调整情况、专委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修订 情况等; (二)本届省专委会工作总结及下届计量体系三年建设规划; (三)本届省专委会经费筹集和支出情况; (四)下届省专委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 (五)下届省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 与设施等方面的保障情况; (六)下届省专委会登记表; (七)委员登记表和委员汇总表等。 符合条件的委员可以连续任职。 第二十六条 省市场监管局收到换届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对换 届材料进行核查和技术审查。审查通过的,省市场监管局应当将省 专委会名称、委员名单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日。经公示 符合要求的,批准换届;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时间 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省专委会可以增补或调整委员。委 员调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 1 次,每次调整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五分 之一。省专委会应当提交委员调整的书面申请,并报省市场监管局 批准。省专委会应当及时收回不再担任委员且还在聘任期内的聘书。 - 10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省专委会名称为“浙江省****计量技术委员会”,其 中“****”为相应的专业或领域名称,专业或领域名称必须与拟开展 工作的专业领域相对应。省专委会代号为“ZJ/MTC××”,分专委会代 号为“ZJ/MTC××/SC××”,其中“××”表示专委会和分专委会的顺序 号,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编号。 第二十九条 省专委会的印章和委员证书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 制发,秘书处负责管理。省专委会撤销、注销、变更名称时,应当 将原印章交还省市场监管局。 省专委会的印章属于业务专用章,在开展本专业领域计量工作 时使用,主要用于上报材料、请示工作、征求意见、召开会议、对 外联络以及省市场监管局规定的其他事项,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省专委会应当制定印章使用工作程序并安排专人管理,印章使 用须经主任委员或者经其授权的副主任委员签字批准。 第三十条 省专委会经费由秘书处承担单位提供,有关方面可以 资助,遵循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等使用原则。 省专委会经费纳入秘书处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年度收支情况应 当向全体委员报告。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取费用,严禁采取摊派、有偿署名等方式 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 省专委会每年至少召开 1 次全体委员会议。下列事 - 11 -项应当经全体委员会议审议表决,并形成纪要,由秘书处存档: (一)制修订本专委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 (二)计量体系三年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 (三)本专业领域计量技术发展趋势研究和政策措施建议; (四)年度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复审情况报告; (五)省专委会年度经费的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六)对委员的考核意见、表扬意见; (七)委员和通讯委员调整建议; (八)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审议表决需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参加,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委 员同意且反对意见不超过参加表决委员的四分之一的方为通过。 第三十二条 省专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加,并将会议结果向全体委员通报。 第三十三条 省专委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开展相关计量知 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建立一支专业精通、业务熟练的计量技术 规范起草、审核、培训、宣贯队伍,不断提高计量工作能力。 第三十四条 省专委会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自律管 理,接受批准成立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省专委会日常工作的文件材料应当妥善保管、及时 归档,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第三十六条 省专委会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 - 12 -报送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表决通过的各项材料,同时报送《浙江 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表》。 第三十七条 省市场监管局每年组织对省专委会的考核,考核采 取书面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考核对象随机抽 取,抽查比例不低于受考核总数的 20%。成立不满一年的省专委会 不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省专委会工作开展情况; (二)秘书处承担单位对省专委会的支持情况; (三)省专委会内部管理情况; (四)省市场监管局交办任务落实情况。 考核评价细则由省市场监管局另行确定。 第三十八条 省专委会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 档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专委会和计量工作成绩显著的委员, 省市场监管局可以予以表扬。 第三十九条 参与对省专委会考核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核工 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客观、公平、公正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对 外泄露考核情况。 第四十条 省专委会任期内,委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省 专委会应当予以解聘,并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未履行所在专委会章程规定的职责的,或者无故不参加 - 13 -省专委会活动两次以上的,或者无故不反馈省专委会征求意见两次 以上的; (三)本人提出退出申请的; (四)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的; (五)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 省专委会任期内,秘书处承担单位不愿再承担秘书 处工作且提出申请的,或者其他不适宜再承担秘书处工作的,省市 场监管局可对秘书处挂靠单位进行调整。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场监管局可责令省专委 会限期整改: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二)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秘书处承担单位支持不力或秘书处工作不力,导致省专 委会无法正常工作的; (四)违规收取、使用或管理工作经费的; (五)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整改工作应于 3 个月内完成。省专委会应当将整改材料书面报 送省市场监管局。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场监管局可对省专委会 予以撤销,并收缴印章和向社会公告: - 14 -(一)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二)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三)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工作严重偏离工作职责的; (五)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四十四条 委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 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与职务相关的不正当利益。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省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省 专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和委员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省市场监管局 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省专委会直接责任人或 委员,由省市场监管局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依规给 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省专委会在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31 日起实施。 附件:1.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成立申请书 - 15 -2.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登记表 3.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表 4.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汇总表 5.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登记表 6.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通讯委员登记表 7.秘书处承担单位支持情况 8.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换届申请书 9.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换届调整表 10.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变更登记表 11.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顾问登记表 12.浙江省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重点建设方向(202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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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浙陕联动促发展 共探机床新未来——玉环市机床行业协会会员团参观考察陕西汉江机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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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至26日,一场跨越千里的行业交流盛会在陕西汉中精彩上演。浙江玉环市机床行业协会23名会员组成的考察团,奔赴陕西汉江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机床”),开启了为期两天的深度参观考察之旅,双方围绕技术创新、产业协同、市场拓展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为双方合作以及两地机床行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6月25日,考察团一行首先走进汉江工具有限责任公司,近距离感受精密工具制造的魅力。随后,考察团踏入汉江机床机床装配车间和丝杠精加车间。车间内,先进的生产设备高效运转,精密的加工工艺令人赞叹。在丝杠精加车间,工作人员熟练操作设备,一根根高精度滚珠丝杠在精密加工中逐渐成型。
当天,双方还在汉江机床召开座谈会。汉江机床对考察团一行的到来再次表示了热烈的欢迎。汉江机床前身是汉江机床厂,是国家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兴建的三线建设重点工程之一,机械工业大型骨干企业,国内螺纹磨床主导企业。公司聚焦成套成线、高精、高效、自动化、智能化数控螺纹加工机床的研发与制造,目前已拥有16大系列135种产品,可以为用户提供精密螺纹制造一体化工艺解决方案。会上,汉江机床着重分享了SH系列高性能滚珠丝杠副等滚动功能部件重点产品和公司技术路线,并期待未来在丝杠、导轨业务方面与玉环企业展开深入合作。
次日,考察团继续行程,参观了宝鸡机床装配车间和秦川机床总装车间。每到一处,考察团成员都认真聆听讲解,仔细观察生产流程,并不时就技术细节、生产管理等问题与企业人员深入交流。在参观过程中,玉环市机床行业协会一行人对汉江机床及相关企业的产品质量、工艺水平和创新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此次参观考察不仅是一场实地观摩之旅,更是一次行业思想的碰撞与交流盛宴。双方围绕行业趋势与政策展开了深入研讨。在行业趋势方面,通过企业间的充分交流,双方深入了解到机床行业智能化、绿色制造等前沿发展趋势。智能化生产能够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绿色制造则契合了当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些趋势为企业调整自身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政策对接上,双方共同探讨如何响应国家高端装备制造政策,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和区域协作机会,借助政策东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从区域协同发展的角度来看,陕西(汉江)与浙江(玉环)在机床产业链上具有显著的互补性。汉江机床作为国有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规模生产等方面具有优势;玉环的民营企业则以灵活的市场机制、高效的运营模式和较强的市场敏感度著称。双方若能推动跨区域协作,将形成更完善的产业生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玉环的民营企业还能学习汉江公司在国企改革、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助力自身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
在市场拓展层面,此次交流也为双方带来了新机遇。玉环企业借此机会展示了自身的特色产品和优势技术,积极寻求与汉江公司及其客户群的合作机会,进一步拓宽市场渠道。而汉江机床下游行业如航天、汽车等领域的需求,也为玉环企业针对性开发新产品提供了方向,双方通过客户需求调研,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实现互利共赢。
此次玉环市机床行业协会会员团的参观考察,为浙陕两地机床行业的交流合作搭建了坚实的桥梁。未来,双方有望在技术创新、产业协同、市场拓展等领域开展更多深度合作,携手推动机床行业高质量发展,共同书写机床产业发展的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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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零距离体验“计量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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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以第26个世界计量日为契机,在水电气授权检定机构实验室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零距离体验计量科技的魅力。
在恒温恒湿的检定实验室,技术专家逐一解密民生计量“密码”。在台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燃气表检定区,一台台崭新的燃气表整齐排列在检验装置上,接受整机密封性和误差检验。“这是一款音速喷嘴法燃气表误差检验装置,能感知非常细微的燃气流量。”技术人员介绍,每个检验合格的燃气表都贴有强制检定合格证,并附上浙品码,市民扫一扫就能看见这个燃气表的“体检报告”。
在国网台州供电公司计量中心的20℃恒温实验室里,流量校准装置模拟着不同电流状态,高精度电表校验设备指示灯频闪,技术人员在电脑前认真关注着数据的细微变化。技术人员介绍,电表的精准计量关乎家家户户的电费核算公平,每一块电能表在投入使用前都要历经多轮严格测试,确保其在不同工况下的计量误差都控制在极小范围内。
在台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表检定区,技术人员将水表依次安装在检测装置上,并设定大中小三类流量进行计量精度检测。微小流量状态下的水流细若游丝,但是水表刻度仍能准确计算。
活动期间,大家积极反馈日常生活中对水电气计量的困惑和关注点,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记录,并承诺进一步加强科普、优化服务。
在万济池菜场的全市首个计量便民服务站,可提供电子计价秤检定、作弊秤识别等服务。“买菜心里更有底了!”市民王阿姨将刚买的菜放到公平秤上复秤后说。
据了解,今年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计量,持续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以及诚信计量试点建设等活动。截至目前,共检查在用水电气表4546台,抽检已首检未安装水电气表1225台,推动到期轮换水电气表8.2万台。同时,查办价格违法案件22件,罚没金额36.2万元,清退多收费用440万元,惠及户数2.2万户家庭。
“计量准不准,民心是杆秤。”该局计量处处长陈印表示,将持续深化“计量惠民”工程,通过各类活动消除群众对水电气计量的疑虑,让公平计量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