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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曝光8起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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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市场监管系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认真部署、扎实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的作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从2023年全系统查办的违法案件中选出8件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案例一 赤峰市某保健用品有限公司新城区王府花园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2年5月16日,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某保健用品有限公司新城区王府花园分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利用PPT课件通过“保健讲座”的形式对秘动力食用菌液进行讲解,授课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松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海拉尔区某饰品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2023年4月11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海拉尔区某饰品店组织不正当有奖销售。经调查,当事人存在组织大于5万元有奖销售的事实,且并未建立档案,未记录中奖者姓名及基本情况,未记录公示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项、《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五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二十二条等规定,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伊金霍洛旗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3月31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发现当事人通过抖音平台、发放宣传单、出租车显示屏等形式对其“亿元放送非来不可”的主题活动及与之相关活动产品做了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于某开设的三家门店商业混淆案 2023年5月16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移送,经调查,当事人于某开设的三家门店名称所使用的字号及标示“盒马生鲜”牌匾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商超品牌、注册商标“盒马鲜生”相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杭锦后旗某面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3月15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杭锦后旗某面业有限公司利用商品外包装虚假宣传。经调查,当事人对其生产的面粉质量、产地等进行了虚假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杭锦后旗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某通讯设备经销部商业混淆案 案例七 通辽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2年9月1日,通辽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小区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对小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在明知不能修建宣传册包含的部分景观情况下,仍然进行对外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通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东河区某糖酒门市商业混淆案 2022年12月23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当事人销售的标注生产厂家为内蒙古XX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的某款白酒与其生产的某款八年陈酿白酒外包装非常近似。经调查,内蒙古XX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的某款白酒的包装装潢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举报人商品或与该公司商品存在特定联系,并且当事人推销时声称内蒙古XX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的某款白酒是举报人某款八年陈酿白酒的升级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53.32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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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江苏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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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针对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其他网络经营者等网络主体,聚焦新兴领域,运用智慧化监测系统,打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食品药品安全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各类群众呼声强烈、社会聚焦度高的网络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重拳打击网络交易违法乱象,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环境,现公布一批市场监管领域网络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常州远志大药房有限公司通过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2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药品网络经营巡查结果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药满满平台商城上架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用于网络销售,上述药品禁止在网络销售。当事人在药满满商城、美 团医药商家、饿了么医药商家三家网络平台进行药品网络销售时没有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6月20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网络药品监管主动巡查,发现当事人在相关平台销售网络禁售药品,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事人也积极配合,下架了相关药品,并主动追回了网络销售的药品,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案例二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大利制线有限公司虚构用户评价误导消费者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2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拼 多 多”平台开设了两家名为“耀灿雨居家日用旗舰店”、“立沙居家日用官方旗舰店”店铺,在销售产品时在产品包装中均放置有“好评返现”的卡片,诱导消费者对其产品作出指定评价,至案发时共计返现6笔。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2023年6月16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典型意义 商品评价的透明和公信力,是网购便捷性的重要体现。“好评返现”不仅扰乱了平台评价机制,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体验。商家为推广自家产品、赚取流量,利用发放“好评返现”卡片,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以此误导其他消费者,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用户评价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不利于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 案例三 江苏女人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4日,新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公司微信公众号内发表一篇题为“【女人国】糖莫愁葛根压片糖果,高血压者的福音!”的广告,广告中宣传的产品“糖莫愁葛根压片糖果”为普通压片糖果,当事人无法证明其具有广告中宣称的功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2023年8月3日,新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 典型意义 近年来,各式各样的压片糖果在网上热销,明里暗里宣称有减肥、降血压、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增强免疫力等疾病治疗或保健功能,在广告宣传中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该行为不但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误导了消费者,还可能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应依法予以重点打击。新北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对此类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通过案件查办加强对行业经营者的教育警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消费安全。 案例四 常州市安信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3日,天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自设公司官网网站上宣称自己是“高新技术企业”,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并未查询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4月6日,天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典型意义 网络虚假宣传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既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虚假夸大宣传是不可取的,合法宣传和规范声称才是长期经营成功的法则。只有规范声称,不夸大宣传,才能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获得消费者的信任。 案例五 常州大黄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24日,钟楼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为了提高其天猫平台店铺所经营产品的关注度和好评率,整合6个好评返现模板,由客服发给买家,鼓励、引导买家进行“好评”,待买家好评后,当事人通过支付宝账号和店铺千牛后台退运费补差价功能两种方式给予消费者好评返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9月22日,钟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 典型意义 商家利用“好评模板返现”的方式鼓励、引导消费者对商品进行好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从而误导后续消费者对涉案商品正确判断,促成交易。所以杜绝好评返现,既需要商家合法经营,增强诚信自律意识,禁止利用好评返现形式诱导消费者,又需要广大消费者一同抵制好评返现活动。执法部门将严厉打击好评返现活动,净化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案例六 常州市中淘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案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4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网上销售的云朵化妆镜未进行国家强制性认证,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市政府关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增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之相关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处理。2023年8月28日,经开区综合执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689.98元。2.罚款5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的查处,有效地规范了网络销售渠道的秩序,促进网购市场的健康发展。此外,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商家进行了积极整改,提升了商家的商品竞争力,化解了后续潜在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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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关于开展2022年度台州市“品字标”主题线上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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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企业: 为加强“品字标”品牌建设工作,同时配合开展台州市质量提升公共服务项目——制造业质量提升调查分析与质量方法的实施,高质量推进台州市企业品牌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度台州市“品字标”主题线上培训。此次培训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台州市质量协会协办、杭州尚量标准化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市相关制造业企业(线上活动人数不限)。 二、时间地点 时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地点:腾讯会议,会议号:600-744-767 会议链接入口:https://meeting.tencent.com/dm/HEOgsyzRv0xK 会议二维码入口: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日程 培训内容 授课老师 10月18日 09:00-09:20 学员入场 \ 09:20-09:30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管领导讲话 \ 09:30-11:30 《“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与认证》 陆品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浙江方圆检测集团副总经理/浙江制造核心专家/浙江省品联会副理事长 14:00-16:00 《民族电梯的“品字标”发展之路-以西奥电梯为例》 陈德泉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副部长 四、其他事项 1.请企业填写报名表电子稿(见附件),于2022年10月15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shangliangzx@163.com; 2.提前预定腾讯会议。请参加活动的企业人员扫码提前预定会议,按时参加分享活动;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元伊玲15757163354;舒正君13515769444。 附件:22022年度台州市“品字标”主题线上培训报名表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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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百千万”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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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发挥质量认证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完善管理、提质增效,加快向专精特新迈进,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持续做好小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及省局党委推进“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的部署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百千万”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持续做好小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相关要求,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个“一号工程”,围绕“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等要求,深化质量认证“无感监管、有感服务”工作举措,创新提升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建立和完善先进质量认证体系,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推动质量强省建设,为我省“两个先行”提供更有效的质量认证支撑。 二、主要目标 以质量认证为手段,以区域试点为载体,以持续拓展为目标,深化“百个行业、千家导入、万企培育”提升行动,国家级区域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启动一批省级区域试点,形成一批质量认证提升实践成果;对 10000 家以上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推动 1000 家以上贯标导入,形成中小企业质量认证提升优良案例100 个;帮扶企业满意度不低于 95%,管理体系有效获证企业保持7.2 万家,实现提升行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行业领域更加广泛、帮扶措施更加精准、提升成效更加明显。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百千万”公益培训提升。强化政策解读,深化系统培训,送政策进企业,送培训进企业,送服务进园区,各地走访、培训企业数不少于 10000 家。精准解读国家和地方关于开展提升行动等惠企政策措施,更好帮助企业理解掌握各项政策内容,吸引更多小微企业关注提升行动,提高提升行动知晓率和落地率。充分利用总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xw.ccs-c.com)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https://www.zrpx.org.cn)及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扩大培训覆盖面。发挥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以及专家优势,采用一对一指导、交流答疑等方式,免费为小微企业开展小班化、特色化培训,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引导经营者树立质量管理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加大质量认证赋值增效。聚焦地方特色优势行业,以129 个行业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调研,剖析质量管理问题,挖掘行业共性问题,探索普适性解决方案,编制行业提升指南,推动行业整体提升。发挥质量管理体系增值效应,支持更多小微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引导小微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保障体系有效运行。开展“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服务,鼓励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标准贯标达标,科学评估贯标效果,实现质量管理持续成功及财务经济效益增长。对品牌价值高、创新能力强、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成长性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优化帮扶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跟踪指导,推动企业提质升级。 (三)开展区域产业帮扶创新试点。聚焦小微企业集中区域和产业特色,持续做好童装、地理信息、伞件3 个国家区域产业试点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产业链企业联动培育服务机制,在各地申报基础上,重点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等14 个省级区域提升试点,鼓励龙头企业加强与链上配套中小企业协同配合,推动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理水平。 (四)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精准服务重点企业,将提升行动与推进产品质量认证、服务认证、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等工作相结合,综合运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手段,依托质量基础设施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遴选一批意愿强、创新能力足、质量效益好的中小企业建立培育清单,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对标达标及认证提升行动,推动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提高企业质量综合素质。 (五)实施质量技术精准帮扶。依托“浙江质量在线”“浙里检”“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等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质量提升提供专家技术支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每年服务企业 1 万家以上。打造“合评先锋”技术服务品牌,建立100名“质量认证宣讲员”队伍,上线50 门个性化公益课程,推出50个鲜活生动的科普短视频,开展线上线下宣讲培训100场以上,组织开展典型案例遴选及经验交流活动。 (六)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小微企业发展。将“三同”工作融入提升行动,帮助内外贸一体化小微企业导入质量管理体系,改进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打造自有品牌。引导小微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质量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等同采信“浙江制造”认证等高品质认证结果。优化“三同”在线平台功能,为小微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增值服务。扩大“三同”产品供给,拓展丰富产品品类,在淘宝、网易及主要商超平台,开辟“三同”产品专区,帮助小微企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七)强化质量认证减负增效。引导小微企业全面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先进适用标准,优化“浙江制造”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审核内容,采信带有认可标志的三体系证书,提升现场审核质量和效率。推行“浙江制造”认证自我声明制度,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广浙江制造“一次认证、多国证书、全球通行”“1+N” 认证模式,主动采信企业已有的检测认证报告等适用内容,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促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机构等各类主体的技术资源开放共享。 (八)注重试点示范典型选树。积极探索提升行动助企发展的改革举措,在德清等地探索基层合格评定服务中心建设,下沉技术人才、技术力量入企进园向乡镇延伸,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区域提升,进一步拓展体系融合、拓展贯标对象、拓展服务领域,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对提升行动中质量管理提升成效突出的区域产业、典型企业等进行发掘,打造一批可看可学的典型样板,选树一批质量管理标杆小微企业,实施典型引领,落实激励政策引导,推动更多企业积极参与提升行动。健全帮扶机构工作规范和帮扶专家工作规则,保障帮扶活动及认证评价的公正公信、规范有效。加强认证活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局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出台相关资金和政策支持,推动科技、市场监管、财税等方面的政策供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提升行动“六大机制”,形成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企业主体、帮扶机构、行业协会共同参与、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联 合金融部门开展认证贷、质量贷等认证融资服务,助力区域产业做优做强。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试点工作交流,举办现场推进活动,积极推广优良实践案例和典型做法。组织新一轮区域产业试点培育申报。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市、县(市、区)局要认真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质量认证提升方案,建立提升行动工作档案。会同有关技术机构深入小微企业现场,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帮助企业梳理痛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11 月底前完成工作自评,撰写提升行动优良案例。省局组织开展提升行动工作质量指导,遴选提升行动优良案例、工作突出技术机构,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适时组织专题研讨、现场观摩,并作为推荐国家、省质量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一项重要评价内容。 (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质量认证主题宣传和交流活动,选树一批标杆企业、典型模式,扩大展示推介。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讲好“浙里”提升行动“好故事、好经验”。定期总结推广成功实践和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