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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我局开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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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我省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企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理念,推广使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树立质量发展意识,近日,我局在新国际饭店组织开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全县5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党委委员周颖燕做开班动员,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摆正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质量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意识,增强抓质量提升和抓质量监管的自觉性;二是要培育和树立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竞争力。 此次培训,还邀请了质量专家对《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分内容进行解读,围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及全面质量管理内容,对《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进行解读和导入培训,并就企业卓越绩效管理体系内化实施要点进行了重点讲解。整个培训过程,参训企业与授课老师互动氛围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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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我县入选省级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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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杭州市滨江区等25个地方开展浙江省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的复函》,龙游县成功入围创新开发型试点,获批成为全省25个试点之一,今后将重点推进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互融发展、标准国际化、长三角一体化、市场标准发展、探索标准化运行新机制等标准化工作。 本轮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深化浙江省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试点,探索以城市为核心的区域标准化战略,实施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总结形成标准引领区域和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先行示范。 龙游县积极践行高质量发展战略,2023年出台了《龙游县关于加快标准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始终把实施标准化战略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近三年来,龙游县有17家企业分别主导(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共34个,提高了全县企业在同行中的“话语权”, 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了县域重点产业技术标准整体水平。 同时,龙游县参与制修订的各类农产品标准共22个,其中省级地方标准4个,市级地方标准规范3个;县级地方农业标准规范15个,涵盖了笋竹、麻鸡、发糕、蛋鸭、林下灵芝、黄花梨、莲子等主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初步形成了具有县域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提高了全县农业标准水平,促进了龙游传统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向规范化发展。 下一步,龙游县将全面构建城市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文化建设、政府管理领域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化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充分发挥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开放的作用,不断推动全县标准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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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质标科召开两个“规定”宣贯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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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质标科组织召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会暨“两个规定”宣贯培训会,持续宣贯《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切实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此次宣贯培训会在局五楼会议室召开,质标科、计评科相关科室监管人员参加了会议。我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3C认证企业、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中大型企业等50余家企业参会,累计发放“两个规定”宣传资料60余份。 会上,质标科科长潘佳对两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配备要求和职责、如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还特意邀请了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邹宇辉对今年3月新施行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即市场监管总局62号令)进行培训,对62号令的背景、内容、常见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夯实质量管理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高度重视“两个规定”贯彻执行,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执行“两个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管指导,帮助企业将规定落实到位,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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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我局开展商用燃气灶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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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不合格燃气器具产品流入市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我局“科所联动”,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辖区内商用燃气灶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以辖区内燃气灶具专卖店、家用电器店、厨具经营部等经营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整治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商用燃气灶具的行为。 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在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的陪同下,对商用燃气灶经营主体开展执法类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交易城、平政路、大众路等较为集中的商用燃气灶具经营主体10余家,对20余台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商用燃气灶具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辖区所立案查处6起。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得到提高,辖区燃气灶具销售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燃气灶具产品的检查和抽检力度,杜绝相关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