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开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违法违规线索

2025-10-20来源:https://news.qq.com/rain/a/20251020A03F5N00

10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深入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日,该局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通告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6日。

通告明确,此次纳入奖励范围的举报,涵盖居民水电气计量与收费违法。在计量方面,包括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居民水电气计量器具,破坏居民水电气计量器具准确度导致计量失准,利用居民水电气计量器具进行作弊,故意少计或多计用量等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收费方面,涵盖未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居民水电气价格标准的,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的项目费用等居民水电气领域违规收费行为。

通告明确了阶梯式奖励标准,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举报人提供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事实完全相符,且涉案行为属特别重大违法或涉嫌犯罪,将按罚没款5%计算奖励,不足5000元按5000元发放;提供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事实完全相符的,按罚没款3%计算奖励,不足3000元按3000元发放;提供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事实基本相符的,按罚没款1%计算奖励,不足1000元按1000元发放。

举报需包含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违法事实及关键证据,且举报内容未被市场监管部门事先掌握。群众可通过多种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包括拨打自治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登录全国12315平台(含网站、小程序),或通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开的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提交线索。其中,实名举报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若有奖励诉求,需提供用于辨别身份的代码并约定举报密码,后续凭此办理奖励申领。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及时提供线索,共同推动规范居民水电气领域秩序,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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