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缺“金”少两--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金银饰品计量器具专项检查
2024-09-05来源:计量科
近日,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围绕金银饰品销售和回收行业开展金银饰品计量器具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县金银首饰市场计量的经营秩序。
本次行动共检查金银饰品店30余家,未发现缺斤少两等计量作弊行为,但发现有13家经营单位,存在使用未检定、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工具的行为,已责令上述经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商家用于贸易结算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否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量器具上是否贴有有效的检定合格标志,电子天平的规格和精度是否满足要求等。
温馨提示:
1.黄金首饰的计价主要分为“按克计价”和“一口价”两种方式,“按克计价”指按照实际克重乘以时价,外加工艺费来计价;“一口价”指不计算克重,按照工艺难度和品牌价值直接定价。由于特殊的工艺设计,款式新颖,“一口价”黄金饰品往往比按克计价的黄金价格稍高,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购。
2.根据《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交易金饰品时,应使用分度值d=0.001的计量器具进行称重,每件不超过100g的金饰品,负偏差不得超 过 0.01g。交易银饰品时,应使用分度值d=0.01的计量器具进行称重,每件不超过100g的银饰品,负偏差不得超过0.1g。如果同时经营金、银饰品,应当分别使用符合规定的计量器具称重,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3.在购买金银饰品后,请将购物发票、标签、保修卡等相应资料妥善保存,如发现商家使用的计量器具无检定合格标识、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及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